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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构成应满足的要求

一,选用mV信号、频率信号或4~20mA信号输出的气体探测器时,指示报警器宜为专用的报警控制器;也可选用信号设定器加闪光报警单元构成的报警器;至联锁保护系统及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,宜从报警控制器或信号设定器输出。

二,选用触点输出的气体探测器时,报警信号宜直接接至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,至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可以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输出。

三,可燃气体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的数据采集系统,宜采用专用的数据采集单元或设备,不宜将可燃气体或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其他信号采集单元或设备内,避免混用。